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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12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社會科學司《關于2012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15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廳社政處有關通知要求,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和資助額度
  2012年度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1)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2)重點項目是指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2萬元;(3)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9萬元。

二、資助範圍和申報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範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
(2)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4)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2.後期資助項目的對象和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隻能申報一個項目;
(2)後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重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者需同時具有博士學位);
(3)申報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後期資助項目:
(1)得到過任何單位或部門研究資助和出版資助的成果;
(2)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産權糾紛的;
(4)所報成果為近5年(2007年1月1日以後)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

三、申報要求
1.本次申報以學院和獨立建制科研機構為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2.申報者須按照填表說明和《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要求填寫《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評審書》(啟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3.本年度後期資助項目實行限額申報,省教育廳規定每個學校申報不得超過1項,請各相關單位從嚴把握申報質量,每個申報單位限推薦1項。學校将根據申報情況進行初審,擇優申報。
4.申報材料包括:《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評審書》一式8份,并附電子版;所申報的課題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指不能用紙質呈現的)成果3套。
5.所有申報材料(包括書稿)統一用a4紙雙面印制。

四、申報截止日期
校内受理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鄧江鋒 聯系電話:83969115 15979103606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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