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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11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和省社科規劃辦公室的通知精神,現将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範圍為國家社科基金除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以外的23個學科,常年随時受理申報,計劃5月、11月各評審一次。
二、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人文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可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須在通過答辯3年以後并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
三、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或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申報成果應不違背黨的基本理論,且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
四、申報成果須由三名正高職同行專家(一般是本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學術成就和影響的專家)書面推薦。推薦者須承擔信譽責任。
五、不再受理學術譯著個人自選申報,其申報資助方式另行确定。
六、下列情況不得申報: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自選譯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論文通過後不滿3年且未作較大修改;存在知識産權争議;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和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複10%以上者;正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者等。
七、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成果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統一組織出版,項目申報評審期間、項目結項前成果不得出版,否則視為放棄申報或予以撤項。
八、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經費資助強度與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緻相當。申請人根據此資助強度以及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額度。
九、申請人須按照《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規定的申報條件進行申報。
十、報送材料要求
(1)《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一式3份(要求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同時報送電子版。
(2)5套申報成果、1份包括所有申報材料的電子光盤(申報書稿字數在80萬字以上的,報送2套成果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紹,以及全書目錄、參考書目。成果書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
十一、學校每年兩次集中受理申報,2011年上半年受理申報截止時間為3月31日。對于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社科處将統一報送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十二、希望各有關單位認真按照通知要求重點組織,嚴格把關,努力提高申報質量。
聯系人:鄧江鋒 聯系電話:396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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