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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10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社會科學司《關于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2010年度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118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廳社政處有關通知要求,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和資助額度
  後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
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
  重點項目是指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2萬元;
  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9萬元。
  二、資助範圍和申報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範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
  (2)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4)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2、後期資助項目的對象和條件:
  (1)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對象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隻能申報一個項目;
  (2)後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重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博士學位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3)申報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後期資助項目:
  (1)得到過任何單位或部門研究資助和出版資助的;
  (2)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  
  (3)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産權糾紛的;
  (4)所報成果為近5年(2005年1月1日以後)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已報或拟報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其他類别項目者。
  三、申報要求
  1、本次申報以學院和獨立建制科研機構為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2、申報者須按照填表說明和《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要求填寫《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3、本年度後期資助項目采取限額申報的方式進行,省教育廳規定我校的推薦申報數為2項。請各申報單位組織院學術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每個申報單位限推薦1項。
  4、請各單位将拟推薦項目的申請書及書稿各1份于2010年6月28日之前報送社科處,社科處将組織有關專家評審,并反饋評審結果。
  5、通過學校推薦申報的項目申報者須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制作并報送如下材料: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一式7份及電子文本;所申報的課題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3套。
  6、所有申報材料(包括書稿)統一用a4紙雙面印制。
  四、申報截止日期
  校内受理申報材料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7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鄧江鋒 聯系電話: 3969115 2930490


附件:1、關于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2010年度申報工作的通知
2、關于申報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3、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試行)
4、2010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
5、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社會科學處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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